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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海波律师:创新要学会舍弃
来源:方圆律政发布时间:2012年02月13日作者:

   “什么是创新?创新就是当别人还在犹豫的时候,你已经开始了行动。”天津市金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海波这样解释自己对“创新”的理解。创办金诺所以来,李海波便带领金诺人走上了探索中国律所管理创新的道路。虽然这条创新之路走得并不顺畅。

  2003年,李海波提出了提成制已遏制了律所发展的“金诺危机”概念,并决定将律所管理体制由提成制改为授薪制。2005年初,金诺所正式启动改制:事务所所有聘用律师全部转成授薪制,合伙人完全告别提成制,原则上按照贡献度分配年终利润。

  人人都会讲理念,人人都认同先进的理念,但是,一旦要调整自己的利益,要改变自己的习惯,就非常困难。改制的第一年,金诺所的营业额出现下滑,对律所改制反对的声音也越来越强烈。 2006年初,当第一个合伙人提出离开时,随即便出现了连锁反应,原始共同创所的合伙人的离开,更给否定改制的人提供了借口。

  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,及对未知结果的担忧,李海波也曾经动摇过,产生过“拉几个知心的人另起炉灶”的念头。而当律所的八个合伙人只剩下四个,六个骨干律师选择离开时,李海波已经变得精疲力竭。“主要能挣钱的人走了,还有三十多人要发工资,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够挺过来。”李海波笑着说。

  管理创新必付代价,金诺所面临着重重危机,但当时留下来的合伙人和年轻律师们主动承担起责任,并临危受命,尽力维护好所里的客户关系。李海波作为承受着最大心理压力的人,更是从王石的《道路与梦想》和介绍三星总裁李健熙的《浴火重生》两本书中寻找着精神支撑。

  “这样的榜样让我认识到我们的选择没有错。这期间我需要不断地和我的合伙人、律师们沟通,把这种精神传递给他们,让大家有信心。”李海波说。当先后有两个律所、一位外资企业的高管加盟到金诺所时,李海波愈加坚定了改革的信念,更加庆幸当初的选择与坚持。2006年,金诺所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。

  到2007年初,金诺所最终形成了基本管理体系,并新发展了三位年轻律师做合伙人,事务所进入了稳步发展的阶段。从2007年到2011年,虽然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,但金诺所保持了连续五年的增长,体制的优势越来越明显了。连续获得的国际、国内奖项表明金诺所已如李海波所愿,发展成为“本地最好的、国内有影响力的、国际上知名的律师事务所”。